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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3 作者:佚名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自治区2021年田园综合体及政府督查激励奖励资金的通知》(防财农〔2021〕54号)文件精神,我市获评2020年度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进步奖,奖励我市300万元,经党组研究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1年9月17日-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9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港口区北部湾大道跨海大桥头。邮政编码:538001,联系电话:0770-2881598。

  

  附件: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单位

  使用方向

  资金

  (万元)

  1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1.已建高标准农田范围内渠道、道路等基础设施维修与管护;或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且有实际需求的基础设施维修与管护等。

  2.用于日常管理(管护)人员的差旅、培训等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有关的支出。

  3.解决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有关的历史遗留问题。

  4.用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等,含调研、设计、业务指导及培训、耕地质量评定、项目上图入库等支出。

  120

  2

  东兴市

  农业农村水利局

  30

  3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50

  4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1.编制《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2030)规划》25万元。

  2.开展本级示范基地、高标准农田冬修水利建设等45万元。

  3.开展项目验收、上图入库、咨询、宣传以及高标准农田业务指导、培训等相关管理费用30万元。

  100

  合计

  

  

  300


原文链接:http://www.fcgs.gov.cn/nync/tzgg/202109/t20210916_217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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