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精神,我厅牵头拟定了《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和《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奖补办法》,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请于2021年10月15日18:00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028-85505522
电子邮箱:nb4c@163.com
附件:1.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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