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致富了,要享受美好生活,关键还要看农村的德治水平如何,要让农民看到党的正确领导,坚定跟党走的信心。 以组织振兴为引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两委”班子,对477名村“两委”任职人选开展联审。全市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完成工作任务。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拓宽村党组织带头人选任渠道,在公开选派30名退休干部和退役军官到村任职的基础上,在吉林日报、通化发布、通化党建等媒体平台发布,拿出33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退休干部和退役军人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村级发展顾问,推动人才向农村一线聚集,助力乡村振兴。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服务工作。完善涉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对群众关切的涉农政策、项目以及低保户、贫困户等需要公示的信息,依托县(市、区)党建公众号定期发布。 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下发了《通化市党建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四年行动计划》,从组织领导、正向激励、奖惩机制三方面着手,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乡村两级主观能动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大发展。2019年,组织开展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专项核查,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总投资4050万元的81个壮大村集体项目进展顺利,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46个。 构建“三治合一”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党建+”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自治作用,全市685个村全部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确定13个行政村作为“基层自治示范点”,以典型辐射带动全市自治实践。实施“农村大喇叭理论宣讲”工程,引导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最大程度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市已创建6个国家级、20个省级、469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大力开展“通化好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增强乡村治理的源动力,市级以上文明村镇达到118个,“十星级文明户”达到18204户,“十星级文明户标兵”达到148户,“文明村屯、干净人家”达到24150户,“文明村屯、干净人家”示范户达到1100户,集安市、辉南县、通化县分别荣获全省“文明村屯、干净人家”创建活动优秀县(市)。以基层文明实践基地和“三馆一院”为依托,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体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效提升了乡村德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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