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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农林22条措施’,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推介会”在南宁举行

发布时间:2021-08-0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7月19日,自治区台办、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17家单位在广西南宁共同举办“贯彻落实‘农林22条措施’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推介会”。推介会旨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林22条措施”,探索“十四五”桂台现代农业合作方向、路径和模式,引导涉农台资企业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动桂台农业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两岸企业家峰会综合合作交流推进小组大陆方面副召集人毕美家,农业农村部两岸农业交流业务负责人,自治区及各市相关主管部门、涉农机构代表,两岸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企业家代表、专家和学者共150余人出席会议。

  毕美家在致辞时表示,“农林22条措施”有助于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林业高质量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分享大陆农业现代化的成果。他希望,两岸业界要保持沟通交流,让两岸农业走近走亲走深走实,同时希望发挥广西独特优势共同打造两岸农业转型升级新样板。

  农业农村部两岸农业交流业务负责人介绍了“农林22条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利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黄庭军就广西落实“农林22条措施”涉农部分作了解读。黄庭军介绍,广西与台湾农业自然条件相近,在农业产业发展上各具优势,产业合作基础深厚,广西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政策应享尽享,中央地方结合,特惠普惠并行”的原则,积极为台胞台企做好相关服务,确保政策贯彻落实。

  推介会由自治区台办主任李莉主持,自治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就涉及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台湾两岸农渔交流发展交流投资协会理事长黄一成代表在桂台企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现场

  

  毕美家致辞

  

  黄庭军介绍广西对“农林22条措施”涉农部分措施的落实情况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9552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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