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7月23日市植保站联合旗县植保站工作人员在集宁区和四子王旗开展农药质量抽检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21﹞248号)文件的要求,抽检工作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专项抽查三种方式抽取。本次共抽检农药样品30个,涉及重点抽查农药企业样品5个,专项抽查样品2个。按农药类型分,除草剂12个、杀菌剂4个、杀虫剂13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个。所有抽检农药将送往内蒙古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检测,同时向农药标签标称企业邮寄《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产品确认通知书》,书面通知企业确认该农药产品是否是其生产,并提供相关依据予以证明。
此次农药抽检工作,加强了对农药的监督管理,为保证农药产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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