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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23 作者:佚名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养殖生产主体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管理、自我承诺产品合格上市流通的一种新型质量安全治理制度。2019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并于27日组织召开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我市农业农村局会后积极行动起来,对相关工作做了周密部署。截至目前,全市共使用合格证15000多张,数量特别巨大实行一批(车)一张,共计1200吨。对援助武汉农产品做到每批都张贴合格证。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zlaq/content/5330e8d3-9633-496a-a59e-eebd5f62c2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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