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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7次主任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发布时间:2021-07-22 作者:佚名 来源: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7次主任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拉萨7月12日讯(记者唐启胜)12日上午,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7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业现、罗布顿珠、许雪光、其美仁增、尼玛次仁、王峻,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7月下旬在拉萨召开,建议议程有:传达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审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山南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及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审议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转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关于制定《关于自治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说明,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蒋华湘


原文链接:http://www.nmj.linzhi.gov.cn/nmj/c104172/202107/fcdc02be952d41daacbba23877aa512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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