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点题整治”部署,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方案》(闽农政改函〔2021〕347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农〔2021〕75号)文件精神,6月16日,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区纪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组副组长刘宏铭、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朝阳以及区、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和各村代理会计近20人与会。区农业农村局王朝阳副局长就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站长林子聪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ztzl/njfw/njyw/202106/t20210617_16754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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